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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險公會今天(24日)舉行第7屆第2次會員大會,產險公會理事長陳燦煌(右二)說,產險業上半年保費收入809億、成長率高達8.92%。記者孫中英/攝影 分享 facebook 產險公會今天(24日)表示,手機責任險將自明、107年起,更名為「行動裝置保險」,保障範圍同步擴大,除手機、平板電腦可保之外,筆電也能保,另外,自今年10月起,產險公會也將提供電信商從業人員考到產險業務人員資格。由於金管會保險局認定,現行消費者向電信經銷商購買手機保固方案模式「與保險混淆」,因此規定,自明、107年1月1日起,規定消費者買手機時,若想為自己的手機增添保固保障「必須買一張保險」,才能獲得手機保固保障。目前消費者在買手機時,電信業者會提供消費者,可選擇「加費」買手機保固方案,例如1個月加費98或199元不等,或1年收費上千元。這種保固方案,主要是保障「非人為」手機損害,例如手機本身就有瑕疵。但實務上,電信經銷商都會先向產險業者購買一張「手機修復責任險」;即當消費者手機損害時,電信商提供的保固,最後是由這張「責任險」負責理賠。但金管會認為,目前手機保固方案,應以保障「非人為」損害原因為主,但實際上,產險公司承保的「手機修復責任險」範圍已擴大到「連人為疏失」都保,甚至有電信商標榜手機「摔裂、浸泡、輾毀、破損」統統都保,已有道德風險問題,為減少爭議,明、107年起,消費者買手機時想幫自己手機保固,應該自行再買一張保險。產險公會理事長陳燦煌說,目前的手機「維修(或稱保固)合約」不應該被視為「手機保險」。為正本清源,保險局已規定,過去提供手機責任險的產險公司,必須出「新的保單」,新的手機保險將更名為「行動裝置保險」,保障範圍也擴大,包括手機、平板、筆電都能保,但保費應該會維持過去的水準,不會上漲。產險公會祕書長沙克興表示,目前已提供手機責任險的產險公司,包括「安達產物、法巴產、富邦產、新安東京海上產險、和泰產險」等5家公司,1年手機保險保費規模約10億元。但保險局還規定,電信業者提供「保險」,電信商從業人員必須有產險銷售人員資格。產險公會已規劃,電信商從業人員自今年10月起,就可開始考照,公會也鼓勵產險公司平時就可訓練合作的電信商從業人員,訓練完就可以考照,所以會提供「機動考照」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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